傅政华受审:部分不公开审理!
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傅政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公开审理部分的庭审。
此前报道
傅政华被公诉:一人犯数罪!
7月11日,据检察日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政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傅政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傅政华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7岁的傅政华是河北滦县人,是个“老公安”。大部分工作经历集中在政法系统,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做起,一步步做到了后来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部长。
傅政华曾经参与调查、侦破“1996年运钞车抢劫案”“1997年白宝山案”“门头沟袭警案”“黄光裕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天上人间、名门夜宴等4家娱乐场所被警方查封,停业整顿6个月。这是对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上限。那场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的总指挥是当时新上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
傅政华在公安局内部作风整顿大会上曾公开对下属强调,“谁再收钱捞人,一律开除出警队。”傅政华环视了台下的各部门领导停顿几秒补充道:“不管过去功劳有多大,能力有多强,资格有多老,违反铁规铁纪的一律坚决查处。”
2018年3月,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两年后,2020年5月,傅政华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去年10月2日,官方公布傅政华被查的消息。10月2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傅政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今年3月31日消息,傅政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警虎”傅政华被双开,昔日言论讽刺:曾公开强调要打造廉洁警队
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4月21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傅政华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是在热播的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
专题片在介绍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时提到,“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是党的十八大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典型。目前,对孙力军政治团伙案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中央已决定对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等人立案审查调查。”专题片中还出现了傅政华签字的照片。
图为傅政华出现在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
“孙力军政治团伙”
傅政华的“双开”通报中,“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表述颇受关注。
今年1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在报道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时提到,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首次被曝光。
按照《零容忍》中的报道,紧随孙力军之后,政法领域多名省部级干部先后被查处,包括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龚道安;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邓恢林;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王立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刘新云。
如上文所述,片子中还特别提到了傅政华。
专题片称,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人管不住内心的贪欲,不收敛不收手,甚至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违背党的初心使命,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影响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孙力军政治团伙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今年1月24日,公安部召开了公安机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题会议,会议透露,公安部党委已成立公安部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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